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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信用报告法”于1970年通过,旨在通过限制企业免费访问私人信息来保护消费者。虽然信用报告主要是为了帮助公司做出财务上合理的商业决策,但FCRA确保消费者有权审查其信用信息,确保其准确性并打击欺诈性报告。
保护私人信息
根据FCRA,企业必须拥有“允许的目的”,才能从三个信用局中的任何一个提取个人信用档案。任何要求消费者信用报告做出明智的贷款决定的企业都有权访问该人的信用记录。在贷款情况下不打算使用消费者信用信息的企业和个人 - 例如雇主或保险公司 - 必须在申请其信用档案副本之前获得个人的许可。因此,FCRA保留了每个人的隐私。
当前记录
信用局的目标不仅是维护准确的信息,还要保持最新的信息。个人信用报告的条目越近,其信用评分公式的权重就越大。因此,FCRA指出,信用局必须在预先设定的一段时间后删除过时的数据。这段时间取决于债务类型。然而,大多数封闭账户在七年后都已过时。
准确的记录
并非所有企业向信用机构提交的报告都是准确的。信用错误通常会导致消费者被评为更高的贷款风险并支付更高的利率 - 如果他们的申请被批准的话。 FCRA为消费者提供了对信用错误提出异议的权利。每个信用局都必须调查消费者纠纷,并尝试与最初报告的公司核实数据。如果信息提供者无法核实其索赔,信用局必须修改个人的信用记录,并向他提供反映变更的信用报告的免费副本。
消费者合法权利
如果信息提供者故意向信用机构报告或验证不准确的信息,则FCRA为消费者提供法律追索权。如果发生这种情况,消费者保留起诉信息提供者的权利,并要求每次违规行为赔偿最高1,000美元。由于报告不准确的信息,迫使企业遭受财务后果,促进了更加谨慎的信用报告实践,并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大的安全感。 FCRA还授予消费者起诉任何以虚假借口获取其信用报告副本的企业或个人的权利。与不准确的信用报告诉讼一样,FCRA将每次违规的赔偿限制在1,000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