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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丈夫想要出售房屋,如果她合法拥有所有权,他将需要得到妻子的许可和合作。契约用于指定所有权,但在某些情况下,其他因素决定配偶双方是否必须同意出售。
共同所有权
如果契约将丈夫和妻子列为“共同租户”,则两人都有共同的财产权益。如果配偶一方去世,幸存者将自动成为唯一所有者。配偶双方都需要签署契约出售房屋。
但是,如果房屋被称为“共同租户”,配偶可以出售 他的份额 未经配偶另一方同意的财产双方对家庭有独立和独特的兴趣。
社区财产国家
在社区财产州,所有债务和配偶双方累积的资产 在婚姻期间 被归类为共同财产。如果在婚姻期间获得了房屋,那么妻子的名字不一定是她拥有所有权的契约。她仍然需要与她的丈夫一起作为设保人签署出售房屋。
但是,如果是丈夫 在婚前欠了财产 而他的妻子不在行为上,丈夫可以在没有妻子的情况下合法出售房屋。社区财产状况包括:
- 亚利桑那
- 加州
- 爱达荷州
- 路易斯安那州
- 内华达
- 新墨西哥
- 德州
- 华盛顿
- 威斯康星
独家所有权
如果丈夫不住在社区财产状态,只有他的名字在契约上,他不需要妻子的批准就可以出售。只有合法所有者才能签署其所有权。虽然这种情况很少见,但妻子有可能获得抵押贷款,而不是契约。在一个社区财产州,她需要签署一个宅基地豁免,以便丈夫在没有她的情况下获得贷款。在公平分配状态下,不需要豁免。
Quitclaim契约
Quitclaim契约用于转移房产权益。一对夫妇可以选择添加一个名字或取名。妻子可以通过将自己的份额签署给丈夫来“退出”她对家庭的兴趣,反之亦然。离婚后通常会使用Quitclaim契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