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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过程通常以书面合同开始。在某些安排中,例如与室友,口头合同似乎是合理的。但是当室友违反基本的租赁协议,例如共享公用事业或租赁费用时,麻烦可以在没有书面合同的情况下开始。但是,在南卡罗来纳州,法院系统承认口头租赁合同并执行与租赁违规相关的法律。
租赁合同
在南卡罗来纳州,口头租赁协议是有效合同。因此,南卡罗来纳州的地方法院可以像书面形式一样执行口头合同。可能会出现几种可能引发驱逐过程的情况。但是,除非这些条件是书面形式,否则房东不能驱逐室友违反租约条件。
没有支付租金
房东或租赁人可以因未支付租金而驱逐室友。但是当有口头合同时,室友必须至少延迟五天才能付款。在犯罪的第六天,房东可以联系他所在地区的地方法院,以启动驱逐程序。当口头合同到期时,房东也可以启动驱逐程序。例如,超出合同期限结束的室友将受到驱逐程序的约束。
驱逐程序
南卡罗来纳州的租赁公司无法进行“自助驱逐”。国家要求租赁人完成法律程序以完成驱逐。房东必须填写宣誓书和申请表并提交适当的费用。然后室友有10天的时间离开或在法庭上提出答复。如果室友没有提出答复,移动或解决索赔,则租赁人必须提交一份“弹出文件”,该文件会给租户五天的时间来腾出房产。如果租户不搬家,租赁人可以要求警员完成驱逐。
后驱逐
在驱逐程序完成后,要求租赁人履行特定职责。租赁人可以从室友的保证金中扣除损害赔偿或延迟租赁费用。在这种情况下,租赁人必须提供扣减原因及其金额的详细摘要。如果室友欠存款资金,租赁人必须在30天内在南卡罗来纳州归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