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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认证是在死者死亡时用于解释财产和分配遗产资产的法律程序。遗嘱认证可能是一个冗长且通常很昂贵的法律程序。在佛罗里达州,如果遗嘱的遗产符合小型遗产管理的资格,或者如果遗嘱只留下豁免个人财产传给他的继承人,那么遗嘱认证过程可以更简单和更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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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佛罗里达州遗嘱认证法确定遗产是否有资格获得小遗产的遗嘱认证。如果死者的遗产价值低于75,000美元(截至2011年)或者死者已经死亡超过两年,则可以使用简易管理请求,除非死者要求正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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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请愿进行简易管理。请愿书可由任何受益人或遗嘱中任命为个人代表的任何人提出。请愿书必须由尚存的配偶(如果有的话)和所有受益人签署和核实,除非受益人将根据拟议的分配获得完整的分配份额。如果受益人未参加请愿,他仍必须收到正式的请愿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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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认遗嘱(如果存在的话)进行遗嘱认证。如果遗嘱是自我证明的,意思是以书面形式,由死者签名并由两名证人亲眼目睹,那么就无需进一步证明遗嘱。通过在巡回法官,专员或职员面前作证的证人的誓言,也可以证明遗嘱。在没有证人的情况下,个人代表或任何对遗产无利益的人可以宣誓并接纳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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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债权人发出通知。遗产的所有债权人必须通过提供遗嘱的副本给予遗嘱认证通知。如果可以获得资产,还必须作出安排向债权人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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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摘要管理通知。一旦输入了简易管理令,就必须发布通知债权人,通知任何以前不知道该遗产管理的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