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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和止赎程序取决于贷方创建的合同以及适用于债务的州和联邦法规。美国政府为了跟上房地产市场和经济中的任何关键融资趋势而改变其规定,但管理这一过程的基本法律非常稳定。用于描述政府法规中的抵押和丧失抵押品赎回权的语言通常使用“对物”这一短语。源自拉丁语的常见法律用语适用于一般取消抵押品赎回权活动。
什么意思
“对物”是指诉讼仅针对财产而非人。当法院作出对物内决定时,无论谁拥有财产,它都会对财产本身和有关财产的法律作出决定。在物权案件中,财产的权利,而不是所有者在其实际地位和土地法律方面的利益,是至关重要的。在对象中可以翻译为“反对事物”,而不是针对此人的行为。
止赎的含义
丧失抵押品赎回权往往是自然的,这就是为什么这种语言不常用于法律规范之外。假设取消抵押品赎回权是针对财产而不是人。抵押贷款使用房屋作为抵押品,通过扣押和出售房屋,自动使任何留置权人成为贷款人的文件或获取价值的方式。取消抵押品赎回权是一项法律诉讼,旨在建立取消抵押品赎回权出售,以便贷款人可以获得支付。
In Rem的局限性
在对物上限制取消抵押品赎回权。如果诉讼是对物,那么法院只能就属于其权力的财产作出决定。换句话说,一个州的法院不能命令对另一个州的财产取消抵押品赎回权。只有财产所在州的当地法院可以设立取消抵押品赎回权。在作出取消抵押品赎回权决定之前,法院还必须通知所有者和对该财产感兴趣的任何人。
取消抵押品赎回权与判决留置权
丧失抵押品赎回权的留置权不应与一般判决留置权相混淆。法院设立判决留置权,以便贷款人可以向借款人收取债务,通常是在债务没有抵押担保的情况下。在这种情况下,判决通常会影响个人,并通过此人,拥有任何财产。这可能导致取消抵押品赎回权,但也会导致有关债务人拥有的工资和其他价值的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