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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税局(IRS)将联邦遗产税描述为对美国人在死亡时转让财产的权利征税。该税适用于一个人在死亡时拥有或拥有的一切。税收在2010年和2011年急剧变化。
2010年废除遗产税
美国国税局证实,2001年经济增长和税收减免和解法案第五章废除了美国人在2009年12月31日之后和2011年1月1日之前死亡的联邦遗产税。这些遗产不适用联邦遗产税。
2011年的遗产税申报表
美国国税局警告纳税人,截至2010年7月,联邦遗产税将于2011年1月1日起生效。续签税将适用于2010年12月31日之后去世的个人遗产税。
2011年的门槛
美国国税局表示,2011年的房地产豁免金额为1,000,000美元。这意味着联邦遗产税不适用于价值低于1,000,000美元的遗产。截至2010年7月,遗产税的最高税率为55%。
2010年的可能变化
美国国税局警告纳税人国会可以追溯恢复2010年死亡人士的遗产税。国税局承诺迅速采取行动,确定任何此类立法的影响,并帮助纳税人确定其纳税义务。
2011年的可能变化
在其网站的“常见问题”部分,美国国税局回答了一个问题,即国会是否会在2011年更改遗产税和免税率。国税局无法回答这个问题,但承诺会评估任何此类立法的影响。帮助纳税人计算纳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