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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onim

纽约的共同租户是一种财产所有权,允许每个所有者持有个人利益。业主通常将商户和投资物业或税务用途的租户共同使用。纽约的另外两种所有权类型 - 整体的联合租赁和租赁 - 与州法律规定的共同租户有不同的规则和权利。

特征

纽约的共同租户各自持有该物业的个人利益百分比。共同承租人的创造有两种方式:通过契约或纽约房地产法的措辞。在契约上的收件人姓名之后包括“共同租户”这一短语可以创造共同的租户,如果不相关的所有者一起购买房产并且没有说明所有权类型,则法律假定共同租赁。

效果

与整体的共同租户和租户不同 - 已故所有者的利益转移给幸存的所有者 - 一个共同利益的租户在死亡时转移给她的继承人。

共同租户可以随时将其利益出售给另一方,并且如果其他所有者不想出售,可以强制在法庭上出售该物业,称为分区行动。纽约法律不允许整个租户 - 一对合法的已婚夫妇 - 提起分区诉讼。

注意事项

与共同租户和整体租户不同,共同租户可以持有不平等的房产利益百分比,但契约必须说明每个房客的利息百分比。

纽约的共同租户可以起草一份协议,其中包括放弃或限制起诉分割财产的权利。如果签署此类协议的租户在法庭上对其他所有人提起分案诉讼,法官可能不会因协议而下令进行分区。

误区

虽然纽约法律承认共同租户和每个所有者对财产的个人权利,但法律并未规定所有者的责任。所有业主都承担法律责任,如财产税和抵押贷款支付。如果一个租户不支付他的份额,其他人必须支付费用或冒失去财产的风险。

已婚夫妇可以在纽约作为租户共同拥有所有权,但必须将其指定为契约。根据纽约法律,在契约中没有“共同租户”的已婚夫妇成为整体租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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