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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是纳税人,通过福利或合格的社会福利组织等计划从政府获得现金援助,您通常不需要将这些付款作为收入纳入您的联邦纳税申报表。但是,如果您在纳税年度内从其他来源获得应纳税所得,您可能仍需要提交申报表。
现金援助付款
现金援助付款通常给予表现出极大经济需求的个人和家庭。地方和州政府经常向其所在地区的低收入家庭提供现金援助。社会福利组织也可能在困难和自然灾害期间提供援助。福利计划和贫困家庭临时援助计划(TANF)都为符合条件的个人提供现金援助。
现金援助付款的税收规则
根据美国国税局的说法,现金援助计划通常不是应税收入的一种形式。如果您收到这些款项,则不应将其列入联邦所得税申报表的总收入中。作为工作补偿形式提供的福利援助例外。这种援助是应税的,应作为总收入包括在内。
对联邦纳税申报的影响
由于大多数形式的现金援助不被确认为应税收入,因此它们通常对纳税申报没有影响。获得大部分现金援助金的纳税人不具备获得特殊税收抵免的资格,也不需要为其提供额外的所得税。如果您收到福利金以换取工作,您应该将此援助报告为您的总收入的一部分。
提交回报
如果您的现金援助付款是您当年唯一的收入来源,您可能无需提交纳税申报表。但是,如果您从其他来源获得收入,例如工资,退休分配或自雇收入,您应该提交联邦纳税申报表,并根据需要省略或包括现金援助付款。
报告要求
获得现金援助的个人和家庭可能会也可能不会达到美国国税局的报告要求。虽然您可能不需要列出您的税收政府福利,但如果您的其他收入达到IRS规定的限额,您将需要提交纳税申报表。这意味着单身人士的收入超过10,400美元,已婚夫妇共同提起诉讼,带回家20,800美元,已婚夫妇单独提交,收入总额为4,050美元,户主申报者收入为13,400,w夫鸽收入为16,750美元,必须提交纳税申报表。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