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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拥有一块不动产时,所有权是一种共同租赁形式。联合租赁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具有生存权的联合租赁不同于共同租赁。转移共同利益可能会对整个租赁产生影响。如果业主想要转让他的利益,则必须写出契约。使用的常见行为是quitclaim deed。
共同租佃
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拥有一块财产并且没有生存权时,就会产生共同租赁。在共同租赁中,业主各自有权使用和享受土地,每个人可以在选择时转移他们的财产权益,当他们死亡时,他们的财产利益转移给他们的继承人。如果租赁是具有生存权的共同租赁,业主在使用和享受土地方面仍享有平等权利,但财产权益不会转移给业主的继承人。相反,利息转移到土地的其余所有者。
Quitclaim契约的定义
国家财产法要求写入有效契约,以合法转让不动产权益。当双方彼此熟悉并熟悉土地时 - 例如在配偶之间转移 - 通常使用quitclaim契约来转让财产权益。 Quitclaim契约只转让设保人(原所有人)拥有的任何头衔;它不包含任何其他承诺或保证,例如,财产不受税收留置权的约束。
与Quitclaim契约共同创造租约
如果一个财产包含一个所有者,并且该所有者将其利益转让给两个人,则会产生共同租赁,除非该契约明确规定转让包括生存权。如果转让是由父亲转让给他的多个孩子,则可能适合使用quitclaim契约。在这种情况下,双方通常相互了解并且财产足够好以进入土地转让,不需要其他类型的契约提供额外的保护,例如一般保修契约。
将共同租佃转变为共同租佃
如果所有权是具有生存权的联合租赁,则将财产所有权转让给该财产可能会导致该租赁的解散。如果发生这种情况,有生存权的联合租赁就会结束,而共同租赁也会取而代之。例如,如果一个共同租户对他的兄弟感兴趣,那么具有生存权的联合租赁将会结束,每个租户将成为一个共同的租户,并且当原来的财产利益将能够传递给每个所有者的继承人。老板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