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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信任中继承可以听起来像梦想成真,但它并非没有税收影响。如果你亲爱的老叔叔去世并且遗嘱留下了5万美元,美国国税局就不会考虑这笔收入,你也不必为现金纳税。如果您从信任继承,则此基本规则可能会更改。
信托的税务责任
信托是一个法人实体,用于存放某人的现金和资产,并在他去世后将其传递给受益人而无需遗嘱认证。有两种基本类型的信任 - 可撤销和不可撤销。在税收方面,他们大部分在设保人去世前有所不同。死后,当受益人开始继承时,美国国税局对他们的处理大致相同。信托中持有的资产所产生或从中获得的收入应向信托征税。
所需分配
当信托向受益人分配时,一切都会发生变化。如果需要分配 - 就像信托的编队文件说收入必须分配给受益人一样 - 这就是 转移税负 给受益人。信托必须在年底向每个受益人发放K-1表格,显示他们收到的总金额,该金额是每个受益人个人申报表的应税收入。信托纳税 只是收入不分配 给受益人。
信托扣除
美国国税局已制定保障措施,以确保信托及其受益人不会同时为同一收入纳税。信托公司对所有分配并转移给受益人并在表格K-1上报告的收入的纳税申报表进行扣除。
酌情分配
并非所有信托都为受益人的分配设定了具体条款。如果受托人能够控制分配 - 他可以决定受益人何时以及是否收到金钱和多少 - 这些分配被认为是 酌 。信托不能将这些分配的纳税义务转移给受益人。它不能发布表格K-1或扣除分配金额。 信托对这笔收入征税, 即使它已分发给受益人。如果您是信托的受益人,并且您不确定该分配是否是自行决定或需要,请咨询律师或税务专业人士 - 它可以产生重大影响 在您的纳税申报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