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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onim

伙伴关系本身不支付所得税。相反,合伙企业的利润和损失将转嫁给在个人层面上缴税的合伙人。 由于合伙人对其合伙收入的份额纳税,因此他们在收到提款或分配时不需要纳税 - 只要分配不超过其基础。

附表K-1合伙企业取款和分配应税收入?信贷:Minerva Studio / iStock / GettyImages

关于附表K-1

附表K-1是合伙企业生成的税务表格,用于报告合作伙伴的收入,扣除,信贷和分配以及其他相关信息。一些细节纯粹是信息性的,而其他细节必须转移到合作伙伴的主要表格1040.美国国税局的“附表K-1的说明”说明必须携带哪些信息以及应该在哪里列出。

如何对合作伙伴征税

虽然在K-1上注明了提款和分配,但它们通常不被视为应税收入。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净收入征税,无论收入是否分配。例如,假设合作伙伴A在合伙企业中拥有50%的份额,在纳税年度内净收入为60,000美元。在年底,合作伙伴A将收到一张K-1,证明他的合伙人收入为30,000美元(60,000美元的50%),他将欠这笔款项的所得税。

如果合作伙伴想要,他可以在合伙企业中留下30,000美元。合伙企业将把现金保留在商业银行账户中,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将其作为合伙人的权益报告。因为他已经对30,000美元的合伙收入征税,所以他退出时不会再征税。

规则的例外情况

只要不超出合作伙伴的基础,提款和分配就不征税。合伙人的基础是他投入合伙企业的金额加上他的合伙收入份额减去他的合伙亏损份额。如果合作伙伴提取的金额超过其基数,则差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例如,假设合作伙伴A已将1万美元自己的现金存入合伙企业,而他在合伙企业收入中的分配份额为30,000美元。他最多可以提取40,000美元而且不需要纳税。如果他提取45,000美元,则超出5,000美元的应纳税额。美国国税局在合作伙伴关于附表K-1的说明中指出,合作伙伴负责跟踪其基础并报告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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