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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企业和个人需要在某些时候借钱,无论是投资扩张,雇佣更多工人还是买房。但是,当有人借钱时,期望在未来赚更多的钱来偿还债务。如果不这样做,借款人可能会面临破产,这将提出债务索赔问题以及如何支付债务。
债务索赔定义
债权债权是指贷款人声称破产过程中的借款人欠其资金的主张。贷款人可以是商业银行,企业的雇员和私人贷款人或政府。在大多数情况下,当借款人面临足够的债务来考虑破产时,会有许多不同类型的债务索赔。每笔债务索赔都是贷款人试图通过破产程序向借款人偿还债务。处理案件的法院决定哪些债权要求兑现以及哪些债务要求解雇。
意义
当企业提交第7章或第11章破产时,债务索赔会发挥重要作用。第7章,也称为清算,允许法院出售所有业务资产以偿还债务。第11章允许申报人继续经营,但概述了未来偿还债务债权的新计划。类似的程序适用于个人破产申请人,他们可以在第7章(清算)和第13章(重组)之间进行选择。在这两种情况下,法院都将债务索赔作为流程的一部分,以确定企业或个人欠多少以及未来可支付的付款类型。
订购
破产法要求破产企业和个人按特定顺序偿还债务。支付的第一笔索赔是有担保债务,它使用一些资产作为抵押。例如,当法院出售物业时,使用商业总部大楼或个人住宅作为抵押品的银行贷款将被还清。偿还的下一类债务索赔是破产的行政费用,涉及律师费和法庭费用。最后,如果还有剩余款项,法院可以偿还涉及退款和税款的债务索赔,以及没有抵押品的无担保债务。
结果
并非所有债务债权在破产案件结束时都得到同样的待遇。有些债务,例如担保债务,由于他们使用不动产来偿还贷款,因此最终会全额还清。但是,破产法院可以选择在第7章清算借款人资产并清偿担保债务和行政费用后解除其他债务债权。在这些情况下,贷方损失了借款人所欠的款项,而且他们的债务索赔从未履行。在第11章或第13章破产案中,法院可能要求贷款人同意接受减少还款或等待更长时间的还款,因为借款人已经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