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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法官的薪酬一直与国会议员的薪酬相似,至少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直接相关。正如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坐在美国司法系统的最高点一样,它也是联邦司法部门中薪酬最高的职位。
2010年薪资
美国法院官方网站列出2010年美国首席大法官的工资为223,500美元。 1968年,首席法官的薪水仅为40,000美元。 2004年首席大法官的工资首次突破20万美元,当时工资从198,600美元增加到203,000美元。相比之下,2000年之前美国总统的薪水也是20万美元。当乔治·W·布什就职时,工资增加到40万美元。
比较其他联邦法院法官
首席大法官的薪酬高于任何其他联邦法官。享受终身任用的第三条法官的最低薪酬是地区法院法官,他们在2010年获得174,000美元。巡回法院法官,联邦系统中级上诉法官的薪酬略高于184,500美元。最高法院副法官在2010年没有担任首席大法官的一些额外责任,他们的收入为213,900美元。
与国会联系
联邦法官的薪酬与国会薪酬挂钩。 2010年参议员和众议院议员均获得174,000美元,与地方法院法官的薪酬相同。虽然自20世纪60年代后期以来,联邦法官的工资名义上大幅增加,但在通货膨胀调整后实际下降了近25%。与同期美国工人的平均工资增长相比,联邦法官已落后40%以上。国会缺乏人气,司法工资与立法工资挂钩,这使得联邦法官的薪酬难以提高。
独立司法机构
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称联邦法官的赔偿或其缺乏是对美国独立司法机构的最大威胁之一。任命联邦法官终身的目的是使他们免受特殊利益和政治的影响。然而,越来越多的联邦法官正在回归私营部门,他们每年可以轻松赚几倍。普通法学院院长每年的收入超过40万美元,许多顶级律师的收入超过100万。甚至还有数千名其他联邦雇员的收入高于地区法院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