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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尼苏达州的失业救济金金额是根据申请人过去52周的工资总额计算的。这包括此期间所有雇主的工资总额,而明尼苏达州法律明确排除的雇主除外。基期是在4个季度内测量的。如果失业的第一个申请周的星期日是1月,4月,7月或10月,则基准期是过去五个完成季度的前四个季度。如果在这些季度没有足够的收入来建立福利账户,则基准期是过去4个季度。如果在第一个申请周中的星期日发生在任何其他月份,则将最近4个季度的工资与最近5个季度前四个季度的工资进行比较。工资较高的时期成为基期。如果这些时期的工资相同,则使用最近的四个季度。
确定基本福利年度
福利金额
每周失业工资相当于申请人基期内平均每周工资的50%,最高可达640美元。确认福利账户详细说明每周福利金额和可用的总福利金额将在申请提交后邮寄给申请人。也可以通过输入社会安全号码在明尼苏达州失业保险网站上估算收益。
影响收入的情况
有些情况可能会影响福利或福利金的资格。如果在领取福利金的同时工作,则在超过32小时工作或总收入等于或大于每周失业救济金的周数内不会支付福利金。如果申请人在一周内没有找工作,则该周不支付福利。由于扣除所得税,子女抚养费或失业超额支付,可能会降低每周福利。遣散费,休假,病假,假期,社会保障,工人赔偿或养老金账户收入也可能减少每周福利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