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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想以您自己或您公司注册的名义开展业务,您需要“做生意” - 简称DBA。当您提交营业税时,您必须在营业税表上使用您的DBA并确认从您的DBA收到的收入。
您的营业税表上的DBA
企业主有两个税收组成部分:个人税和营业税。在个人层面,纳税人必须提交1040表格来报告他们所获得的收入。
您不应将您的DBA用作个人表格1040上的纳税人姓名。但是,在报告业务收入时,您需要使用它。您将使用的表单根据您拥有的业务类型而有所不同。
- 如果您是独资经营者或单一成员有限责任公司,请在附表C的C行写下您的DBA。
- 如果您是合伙企业或选择以合伙形式征税的多成员有限责任公司,请在表格1065顶部的“合伙人姓名”行中写下您的DBA。
- 如果您要提交S Corp退货,请将您的DBA写在表格1120S顶部的“名称”行中。
- 如果您是C公司或LLC选择作为C公司纳税,请将您的DBA写在表格1120顶部的“名称”行中。
如果您从公司获得工资,股息或收入,将在您的表格1040上报告 DBA作为收入来源。 例如,假设您是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合伙企业DBA是“最佳合伙企业”。在合伙企业提交税款后,您将收到“最佳合伙企业”的附表K-1,然后您将附上您的表格1040。
其他税务影响
要使用您的DBA,您必须在州或县政府注册该名称。您为创建和使用DBA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费用或注册费用 可扣除的营业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