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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救济金是政府的一种支付形式,旨在帮助最近失业的人在寻找新工作时支付必需品。这些福利适用于那些不希望离职但却由于裁员或其他原因而失去工作的人。在加利福尼亚州和其他地方一样,退休人员没有资格获得失业救济金。
失业救济金
在加利福尼亚州,一个人只有在非自愿失去工作或被迫离职的情况下才能申请失业救济金。这是因为没有为可以工作但不希望工作的人提供福利。虽然某些类型的退休人员可享受其他福利,但失业救济金仅适用于正在寻找工作的工作年龄的人。
退休
退休的人是自愿离开劳动力队伍的人。在几乎所有情况下,退休人员都会有一些钱,无论是储蓄,政府津贴还是其他形式的收入,例如养老金,可供他使用。如果一个人选择退休,他就不会被迫退出劳动大军。
否认的依据
退休人员除了自愿离职外,还有多种理由拒绝退休。首先,所有福利接收者必须积极寻找工作;可能不是退休人员。此外,退休人员可能从另一个来源获得收入。如果这个收入足够,那么他将获得超过领取失业救济金的人所允许的最高金额。
注意事项
失去工作的人可能最初有资格获得福利,但随后选择退休。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人可以在最长的时间内获得福利(截至2011年5月,加州退休人员可以获得最多99周的福利),只要他继续寻找工作。如果搜索没有结果,他可能会选择退休,因此他必须停止接受福利。